
作者: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姜家镇人民政府刘志虎
我是一个兵
八一,神圣而具有历史意义的日子。
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起,我的心中便留下了“八一”深深的烙印。
我荣幸:经过筛选、体检、政审,1982年10月10日,我离开家乡、离开亲人、带着希望、带着寄托,服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杭州市支队机动中队,成为一名新兵。
我骄傲:经过短暂的三个月新兵集训,使我完成了老百姓到军人的角色转化,彻底改变许多陋习。分到机动中队后,我有幸见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设立,正式成为了一名兵。
我自豪:服役才几个月就参加了杭州市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“严打”,前后参与四批近90余人枪决,并且还到过杭州地区(除淳安县外)各个县执行枪毙死刑犯活动。我成为一名不折不扣执行命令的兵。
在部队里,我担任过副班长、班长,带过二年新兵,还入了党。是部队教育了我、培养了我,让我学会了理解、学会了分析、学会了思考,让我懂得人生,懂得担当、懂得责任。可以说,没有部队的锻炼,就没有现在的我。
八一,让我激动、让我怀念的岁月。
每到八一,我总会情不自禁想战友、部队,尤其是我曾经带过的那些“兵”,常常想起与他们一起训练、一起滚爬、一起学习的情景。那时都年轻,就像《士兵突击》里的许三多一样,从来不知道痛、不知道累、不知道苦。一天到晚就知道训练,战友之间关系密切,说话直爽、做事认真、训练刻苦、工作努力,尤其是年三十晚上,战友们争抢着去站岗,让其他战友好好观看“春晚”,部队的温暖和战友之间的体贴温暖了思乡游子寂寞的心。
八一,让我敬礼、让我自强的日子。
只有当过兵的人,才会真正懂得“八一”的涵义。“八一”的真正意义,不仅是纪念南昌起义向国民党反动派打响第一枪,而且是我们海、陆、空,导弹、信息化、武警等部队,能够保护领土的完整和人民的幸福生活其力量和实力的体现。把青春献给部队,是一件非常有自豪感的行为,是无愧于人生价值的追求,是让每一个人值得尊重与敬礼的选择,也是我们内心感悟强大的源泉。
八一,让我牢记宗旨、服务百姓的起点。
虽然脱下了军装,可部队培养出来的军人气节依然在,我们仍有为百姓谋福利的责任与担当。部队回来后,我再次有机会服务百姓,时刻牢记着自己是一名受部队教育多年“兵”。阵地变了,可宗旨没变,无论时光流转,我永远是一名“兵”,一名为家乡父老服务的子弟“兵”!在“四个全面”的指引下,我要认真学习实践“三严三实”精神,为“八一”再立新功,让“八一”精神永放光芒!
八一,是国魂的保护神,是军魂的扬声器。
八一,向所有的“兵”敬礼!